蕪湖專業(yè)的婚介所哪里的好

作者:[1960oj] 發(fā)布時間:[2024-05-17 23:31:40]

蕪湖專業(yè)的婚介所哪里的好,有愛有TA全國婚戀連鎖品牌,已經積累了6年的互聯(lián)網大數(shù)據(jù)和線下實體運營成功模式,完全復制上加以創(chuàng)新,具備運營嚴肅正規(guī)的婚戀服務體系,并和專業(yè)的情感提升相結合,打造了:有愛-有TA-才有家的婚戀文化,與國家倡導的和諧社會、和諧家庭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一致的;與我們創(chuàng)業(yè)時的初衷不謀而合。

不過這事也不妨往深了想想。想必蕭山通過拆遷致富的或有不少,但其中又有多大的比例是獨女且女性與其父母均想找外地上門女婿“立門戶”?零星的案例當是有的,但蕭山人喜歡招上門女婿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一個“都市傳說”,因為蕭山拆遷戶獨女也可以找當?shù)丶彝ケ尘安畈欢唷⒅?、門當戶對的男性,采取不娶不嫁的“兩頭婚”模式,兩頭有婚房,婚后生多個孩子一些跟男方姓、一些跟女方姓,大家都滿意,這種模式既能更好地保護女方家庭財產安全,女方又能與更優(yōu)質的男性結為夫婦。

當然,也可以相信金點子總有若干成功撮合的上門女婿,然后把這作為一個賣點,以建立與其他婚介的差異化競爭優(yōu)勢,甚至借著電視劇《贅婿》大火也火了一把。那些想通過當上門女婿過上富裕生活的男性就愿意掏錢付費,這可以類比許多家長愿意掏錢進入高中,以獲得“優(yōu)質教育資源”,或試圖讓自己的孩子近朱者赤,增加進入好大學的幾率。兩者賣的都是一個夢想,并不對實質結果負責。

女子花7萬求“脫單”被婚介“忽悠”經法院調解雙方解除合同,婚介退還服務費6.5萬元本報訊 (記者 陳 鳳 通訊員 曹赟嫻 陳逸韻)女子花7萬元請婚介介紹相親對象,但此人的實際職業(yè)、收入、房產等信息,都與婚介說的天差地別,能否要求解約并退費?近日,上海市浦東新區(qū)人民法院審結了這樣一起婚介服務案,終在法院主持下,雙方達成調解協(xié)議,確認解除合同,婚介退還服務費6.5萬元。王女士為早日“脫單”,在一家婚介花費7萬元購買了紅娘服務。根據(jù)雙方簽訂的合同,婚介將在12個月內為王女士提供約見不少于12人。了解擇偶要求后,婚介很快推薦了位男士,并告知王女士,該男士身高1米81,重點大學本科畢業(yè),國企工作,年收入55萬元,城區(qū)還有一套120平方米的獨立婚房。王女士滿心歡喜地去見面,事后卻得知,該男士的基礎學歷是???,也并非在國企工作,與父母同住在40多平方米的房子里,學歷、工作和住房,全部與婚介的介紹不相符。

為安撫失望的王女士,婚介再次為她約見了一位男士。這次王女士發(fā)現(xiàn)該男士提供的照片拍攝于十年前,與真人差距很大,故以婚介存在欺騙和違約、互信基礎喪失為由要求解除合同,并退還服務費。婚介表示同意解除合同,但要求扣除30%的服務費作為違約金。

被告某婚介向原告汪某推送了5名會員,汪某也與其中2名會員進行過聊天,某婚介履行了部分合同義務。汪某對某婚介的服務不滿意,要求解除雙方簽訂的合同,某婚介也同意解除合同,符合法律規(guī)定,法院對此予以支持。法院認為,汪某在合同履行期內提出解除合同,屬于違約行為,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但本案中,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應予以調整,法院調整為服務費的20%,即1396元。對服務費,雙方只約定了總數(shù)為6980元,依據(jù)原、被告雙方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為3年,可算出每天的服務費為6.374元,計算到合同解除之日為720.26元。終,法院判決汪某與某婚介服務簽訂的合同解除,并且由某婚介退還汪某服務費4863.74元。

最新推薦

/NEWS MED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