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保全責任險的適用優(yōu)勢。目前,法院依職權或依申請進行的訴訟保全,大多要求當事人提供相當于保全數額的擔保。然而,銀行保函只有信用極好的大公司才能申請開具,并且需要在銀行有等量存款或授信。1.有利于案件審理和當事人利益保護。訴訟保全引入保險擔保機制,由申請人出具其與有資質保險公司簽訂的訴訟擔保保險合同,保險公司承擔訴訟保全擔保,對解決申請人無擔保財產困境和保護當事人利益有積極意義。2.對當事人而言保險人擔保又擔責成為亮點。3.對法院而言,增加了控制風險手段。4.有效消除擔保公司擔保形式的缺陷。作為被告方,財產保全措施對我有哪些影響?廣東原告財產保全律師
收到財產保全反饋結果后,下一步該怎么做?1、法院會向申請人發(fā)送保全結果通知書和裁定書。2、若是訴前財產保全,申請人應于30日內依法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3、若是足額保全,那么進入執(zhí)行程序后,保全措施會自動轉為執(zhí)行中的查封、扣押、凍結措施,申請人可以足額實現(xiàn)自己的合法權益。4、若是不足額保全,申請人應留意通知書載明的保全期限屆滿日,以及申請續(xù)封、續(xù)凍的期限。順順法務在這里溫馨提醒:不申請或者逾期申請,要自行承擔不能續(xù)行保全的法律后果哦。江門仲裁財產保全電話如何才能申請訴前財產保全?
怎么財產保全?保全財產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法院認為應當進行財產保全的,會對要進行保全的財產查封,扣押或凍結。如果權利人在情況緊急的時候,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其合法權益就會受到無法挽回的損害的情況下,可以在訴訟前向人民法院提出財產保全的申請。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i一百零三條財產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財產后,應當立即通知被保全財產的人。財產已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復查封、凍結。第i一百零一條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zhí)行。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我國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財產保全以時間為標準可以分為訴前財產保全和訴中財產保全。1、訴前財產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訴訟前根據利害關系人的申請,對有關的財產或爭議的標的物采取強制保護措施的訴訟保障活動。其適用應當符合一定的條件,即利害關系人與他人之間爭議的法律關系所涉及的財產處于情況緊急的狀態(tài)下,不立即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將有可能使利害關系的合法權益遭受不可彌補的現(xiàn)實危險。其程序條件是,利害關系人向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請,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人民法院將駁回其申請。2、訴中財產保全,是指在訴訟過程中,為了保證人民法院的裁判能順利實施,保證將來作出的裁判能夠得到有效的執(zhí)行,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或在必要時依職權決定對有關財產采取保護措施的訴訟保障活動。其適用也應當符合一定的條件,即存在各種主、客觀因素可能使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難以或不能實現(xiàn)的情況下。其程序條件是,當事人向受訴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或由人民法院依職權決定進行財產保全,人民法院接受申請時,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財產保全是指通過法律手段保護個人或組織的財產免受侵害的一種措施。
訴訟財產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做出判決前這段時間內,為了保證將來生效判決的順利執(zhí)行,對當事人的財產或爭議的標的物采取的強制措施。盡管訴訟財產保全可以減少將來判決得不到執(zhí)行的風險,但任何事物都有它的消極一面。財產保全的裁定畢竟是在判決生效前做出的,申請財產保全的一方當事人能否勝訴并不是十分確定的事,因此如果其敗訴,將無法避免給對方當事人帶來損害;從另一方面講,即使申請財產保全的一方當事人勝訴,判決生效前就使另一方當事人的財產或爭議標的物受到強制也會影響財物效用的發(fā)揮,造成損失。因此,對當事人申請財產保全以及法院依職權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必須規(guī)定一定的條件或限制,以防止保全被濫用。財產保全能夠保護個人和組織的財產權益,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珠海仲裁財產保全種類
在申請財產保全時,申請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證據,選擇適當的財產保全措施。廣東原告財產保全律師
訴訟中財產保全的適用條件:1、需要對爭議的財產采取訴訟中財產保全的案件必須是給付之訴,即該案的訴訟請求具有財產給付內容。2、將來的生效判決因為主觀或者客觀的因素導致不能執(zhí)行或者難以執(zhí)行。主觀因素有,當事人有轉移、毀損、隱匿財物的行為或者可能采取這種行為;客觀因素主要是訴訟標的物是容易變質、腐爛的物品,如果不及時采取保全措施將會造成更大損失。3、訴訟中財產保全發(fā)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決前。在一審或二審程序中,如果案件尚未審結,就可以申請財產保全。4、訴訟中財產保全一般應當由當事人提出書面申請。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5、人民法院可以責令當事人提供擔保。人民法院依據申請人的申請,在采取訴訟中財產保全措施前,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提供擔保的數額應當相當于請求保全的數額。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可以駁回申請。在發(fā)生訴訟中財產保全錯誤給被申請人造成損失的情況下,被申請人可以直接從申請人提供擔保的財產中得到賠償。廣東原告財產保全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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